2022年9月1日房產稅新規(guī)定(2020年9月1號房產稅新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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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房產稅征收標準2022
- 2、房產個稅新規(guī)定2022
- 3、9月1日房產稅務新規(guī)定
- 4、2022年房產稅政策是什么
- 5、2022年房產稅減免政策
- 6、2022年房產稅新規(guī)
房產稅征收標準2022
2022年房產稅征收標準是怎樣
房產稅征收標準主要是從價或從租這兩種情況來進行計算的,而房產稅在計算稅款的時候,也是只能從上述的兩種情況來計算的,才能符合法律流程。那么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2022年房產稅征收標準是怎樣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的吧!
一、2022年房產稅征收標準是怎樣
征收標準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guī)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房產個稅新規(guī)定2022
賣房個人所得稅2022新規(guī)定內容如下。
1、如果是新房買賣的,需要繳納契稅、維修基金等費用;
2、如果是二手房的,需要繳納營業(yè)稅、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等稅費,如果符合滿五唯一的話,是可以免征營業(yè)稅和所得稅的。
擴展知識:對于一手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如下。契稅: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qū)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維修基金:按建筑面積乘一定金額收取。物業(yè)管理費:房屋交房后支付,具體檔次費率按各地物價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9月1日房產稅務新規(guī)定
房產稅2021年9月1日房產新規(guī)具體如下:新契稅法自2021年9月1日開始實施,而房產稅是還沒有全國性征收的,兩個稅收是不同的。
1、第一:首套房屋契稅2021年新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2、第二:二套房屋契稅2021年新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第三: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yōu)惠申報新政策。契稅2021年新規(guī)納稅人申請享受稅收優(yōu)惠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并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
4、第四:房屋契稅2021年新政策范圍。房屋契稅2021年新政策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稅務、房地產主管部門共同制定。除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行契稅2021年新政策第一條第二項之外,其余地區(qū)均適用房屋契稅2021年新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y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y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yī)療、科研、養(yǎng)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yè)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yè)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guī)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022年房產稅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房產稅的征收范圍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qū)。房產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征收。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征收標準: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guī)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yè)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委托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征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guī)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xù)費。
2022年房產稅減免政策
一、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減免
按照稅法規(guī)定,施工企業(yè)可以享受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優(yōu)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下面簡稱條例)和(88)國稅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guī)定,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稅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局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yè)辦的學校、醫(yī)院、托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yè)其他用地明確區(qū)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yè)經費的事業(yè)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三)按照規(guī)定,對于企業(yè)征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占用稅的,從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后開始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的應從批準之次月起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二、現行稅法還規(guī)定:
(1)企業(yè)關閉、撤銷、搬遷后,其原有場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批準暫免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2)企業(yè)范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經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審批暫免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稅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審核,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核,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農業(yè)企業(yè)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征土地使用稅。
1、法定項目免稅。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撥付事業(yè)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yè)的生產用地;
(6)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土地使用稅5年~10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guī)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難減免。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級地稅局審核,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條例第7條)
3、耕地征用免稅。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1年內,免征土地使用稅。(條例第9條)
4、貧困地區(qū)減稅。經濟落后地區(qū)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稅法規(guī)定最低稅額的30%. (條例第5條)
2022年房產稅新規(guī)
擁有兩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積在80平米以上,視為奢侈性住宅消費,每年都需要額外繳納1%到3%的房產稅,如果家庭擁有第三套住宅,則需要征收4%到5%的房產稅,如果擁有第四套住宅及以上住宅,每年需要額外征收10%的房產稅。同時對于奢侈性住宅轉讓后的增值收益需要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對于轉讓商業(yè)房產的需要按轉讓收入的1%征收個人所得稅,同時取消了現行對轉讓個人住宅征收5.5%營業(yè)稅的規(guī)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征收。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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