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19(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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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2019年房產稅征收標準是什么
- 2、內蒙古自治區(qū)房產稅實施細則(2019修正)
- 3、2019年湖北省房產稅實施細則全文
- 4、江蘇房產稅如何征收,2019年江蘇省房產稅征收標準政策規(guī)定
2019年房產稅征收標準是什么
征收標準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guī)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征收期限
房產稅征收期限可結合房屋情況咨詢當地房管部門或稅務部門。
房產稅征收時間是多少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七條明確規(guī)定---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稅時間并不一致。
征收對象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
由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guī)定征收房產稅。
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1. 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 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 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 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6. 產權屬于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征收房產稅。 ;
內蒙古自治區(qū)房產稅實施細則(2019修正)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自治區(qū)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自治區(qū)房產稅征收范圍為:
(一)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市;
(二)旗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zhèn);
(三)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建制鎮(zhèn);
(四)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工礦區(qū)。第三條 房產稅采用從價和從租兩種計征辦法。
從價計征的,每年按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后的余值的1.2%征收房產稅。
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前款規(guī)定的房產原值一次減除比例暫由10%調整為30%。
從租計征的,每年按房產租金收入的12%征收房產稅。
以折舊形式使用房產的,按從價計征辦法征收房產稅。第四條 除《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的免稅房產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以由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征或者免征房產稅。第五條 房產稅按年征收,每半年繳納一次。具體繳納時間為每年5月和11月。注銷的納稅人,應當在注銷當月繳清房產稅。第六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征收。第七條 房產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本實施細則執(zhí)行。第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3月16日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發(fā)布的《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內政發(fā)〔1987〕33號)同時廢止。
2019年湖北省房產稅實施細則全文
湖北省房產稅實施細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條的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省城市(包括郊區(qū),下同)、縣城城區(qū),建制鎮(zhèn)鎮(zhèn)區(qū)、工礦區(qū)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經營管理或所有的房產,都必須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的規(guī)定繳納房產稅。
縣城城區(qū)與城郊的劃分、建制鎮(zhèn)鎮(zhèn)區(qū)與鎮(zhèn)郊的劃分,按照行政區(qū)劃確定。
第三條房產產權所有者為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
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經營管理的單位為納稅義務人。
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義務人。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
經租的房產,出租人為納稅義務人。
第四條適用稅率
(一)房產部門(公司)及個人出租的房屋,稅率為租金收入的12%;
(二)應稅非出租房產,稅率為房產原值作一次性減除后的余值的1.2%。
第五條計征辦法
(一)房產原值是指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帳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車間、倉庫、機房、車庫、辦公室、宿舍等房屋本身原價;
(二)房產原值作一次性減除的具體標準是:城市為20%;縣城為25%;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為30%。各市、縣稅務局可根據房屋結構、建筑年限、使用程度等情況,在上述標準增減5%的幅度內確定具體比例,但最高減除不超過30%。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的價值核定。
(三)計算公式:
1.按房產原值計征的應納房產稅稅額=一次性減除后的房產余值*1.2%;
2.按租金收入計征的應納房產稅稅額=房產全年租金收入*12%。
第六條計稅時間
新建、擴建房屋從竣工并通過驗收之日起征稅;對未辦理驗收手續(xù)已交付使用或出租的新建房屋,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起征時間,舊房從調入的次日起征稅。拆除、毀損或調出房屋,從拆除、毀損或調出之日起停止征稅。
第七條下列房產免征或減征房產稅
(一)免征和暫免征收房產稅的范圍:
l.各級黨、政、軍(警)機關自用的房產,經黨中央、國務院或其授權的部門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社會團體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yè)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包括實行全額和差額預算管理單位自用的房產,不包括已實行企業(yè)化管理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寺廟、教堂、公園自用的房產以及保護、管理名勝古跡所用的房產(不包括附設的商店、餐廳、旅社、照相館、影劇院、茶社等營業(yè)用房)。
4.屬個人所有的非營業(yè)用的房產(對營業(yè)和居住用房不易劃分的,由當地稅務機關按使用情況核定比例征收)。
5.企業(yè)辦的各類學校、醫(yī)院、托兒所、幼兒園、敬老院自用的房產。
6.經有關部門鑒定,毀損或危險不堪居住并,已停止使用的房產。
7.孤老、殘疾、烈屬從事小型工商經營的自有房產,以及聾、啞、盲、殘人員占人員總數35%以上的工廠的房產。
8.可作為房屋使用的人防設施。
9.房管部門(公司)每平方米收取六分錢以下月租金的房產。
10.微利和政策性虧損企業(yè)無力繳納本稅的房產。
11.企業(yè)停產、停辦、撤銷后,閑置未用的原有房產。
12.事業(yè)單位實行自收自支后,從自收自支年度起,免征房產稅三年。
以上9、l0、11、12項須事先向當地稅務機關辦理免征或暫免征房產稅手續(xù)。
(二)企業(yè)的職工住宅,暫減牛征收房產稅。住房和其他用房不易劃分的,由當地稅務機關核定。
(三)其他納稅確有困難的,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按稅務管理體制經過批準,酌情減免房產稅。
第八條企業(yè)不付租金使用免稅單位的房產,應繳納房產稅;免稅單位出租房產,按租金收入計征房產稅。
第九條免稅單位和應稅單位共同使用的房屋,不易劃分產權的,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雙方占用情況,確定應稅單位的征稅額。
第十條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
第十一條房屋使用不滿一年或享受免稅照顧以后恢復征稅時間不滿一年的,應按月換算計征,超過千五天的按全月計算,不滿十五天的免予繳納。
第十二條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
第十三條本細則由省稅務局解釋。
第十四條本細則隨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一并施行。一九五二年十月十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發(fā)布的(湖北省城市房地產稅稽征辦法)同時停止執(zhí)行。
江蘇房產稅如何征收,2019年江蘇省房產稅征收標準政策規(guī)定
承租人房產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第十二條“個人出租的房產,不分用途,均應征收房產稅”,第十四條“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因此,個人出租房屋,應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稅”。
承租人房產稅公司租賃廠房進行生產,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通常情況下,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承租人不用繳納房產稅。但根據《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財稅地字[1986]第008號)的規(guī)定,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因此,在特殊情況下,使用人即承租人也要繳納房產稅。
承租人房產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對出租房屋房產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1998]196號)第五條規(guī)定,對在清理檢查中找不到出租人的,可規(guī)定承租人為房產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對出租房屋征收房產稅,出租房屋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guī)定向房產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以依照有關稅收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將《納稅通知書》送達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進行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限期內找到出租方并繳納稅款的,視為出租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應由承租人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計隨著房產稅的逐步推開,房產稅如何計算成為大家關心的話題,那么房產稅到底如何計算,有沒有計算公式呢?
房產稅計房產稅有兩種辦法計算:
房產稅計一是從價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產余值為計稅依據。房產稅依據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稅。
房產稅計二是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依照房產余值從價計征的,稅率為1.2%。從租計征房產稅。
(1)、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2)、房產稅采用比例稅率,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3)、對個人按照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二手房產稅的計算方法、出租房產稅計算方法、住房房產稅計算方法例子:某企業(yè)一幢房產原值600000元,已知房產稅稅率為1.2%,當地規(guī)定的房產稅扣除比例為30%,該房產年度應繳納的房產稅稅額為元?解析:從價計征的房產稅以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應納房產稅=600000×(1-30%)×1.2%=5040(元)。
房產稅計居民房產稅、農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計算例子:王某自有一處平房,共16間,其中用于個人開餐館的7間(房屋原值為20萬元)。2008年1月1日,王某將4間出典給李某,取得出典價款收入12萬元,將剩余的5間出租給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萬元。已知該地區(qū)規(guī)定按照房產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計稅,則王某2008年應納房產稅額為元?解析:
(1)開餐館的房產應納房產稅=20×(1-20%)×1.2%=0.192(萬元);
(2)房屋產權出典的,承典人為納稅人,王某作為出典人無需繳納房產稅;
(3)出租房屋應納房產稅=1×12×12%=1.44(萬元);
(4)三項合計,應納房產稅=0.192+1.44=1.632(萬元)。
房產稅計房產稅納稅義務人房產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房產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房產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房產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房產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所擁有的房產部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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